资本市场竞争的日渐加剧使得投资并购已经成为各企业家应付局势的主要手段,并购投资是资本市场的一种繁琐复杂的交易,内容同操作都十分讲究,以下为各位总结几点关于投资并购的操作模式。
一、以上市公司为投资主体对外进行投资并购
这种操作模式的优点在于它可以直接用股权去收购其他公司,不用用现金,利润可以直接在上市公司报表中反映。由于用的是股权收购,在上期文章已经说过用股权收购会稀释股权,这影响到上市公司的决策流程,公司治理,保密性,风险承受,财务损益等,且并购后业务利润也不能按时释放,对上市公司的利润不利。
二、由上市公司大股东成立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展开投资并购,待子业务成熟后再将其注入上市公司
这种模式不会稀释公司股权,而且如果以后子业务发展的好的话,还可以把钱注入到股份公司,在控股股东下创建一个存钱罐,公司可以根据资本市场周期,股份公司业绩情况和子业务经营情况有选择性的将钱投入存钱罐中,具有主动权。可以在子公司层面开放股权。对于目标企业的管理人来说,未来如果经营的好的话,可以将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来达到股权增值或者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用着这种模式实现上市确实具有较好的激励效果。
缺点在于成立这种公司需要大股东出资较大金额,规模有限;还有,非控股大股东丧失控制权的话,子公司或者项目业绩就不能纳入股份公司合并报表,这样对并购后的上市公司报表不产生积极影响;再者,公司还需要成立一队专门的并购团队来对这个项目负债,所以对公司投资并购能力和人才储备要求较高。
三、有大股东出资成立产业投资基金作为投资主体展开投资并购,待子业务成熟后要注入上市公司
这种操作与第二极为相似,除了具备第二种操作的优点之外,还有以下几个优点:就是大股东只需要出一部分的钱,利用公司的融资资金或者政府的资金展开产业投资并购,可以跟专业的投资并购管理公司一同解决并购能力、投资后续管理等问题,还可以通过基金结构设计与基金管理人一起决定事项与掌握决策权。
缺点就是有些企业大股东信誉影响力较小,所获得的融资金额并不是很乐观,在前期阶段需要大股东自己出钱来启动计划,这对股东的资金体量有要求。
四、由上市公司出资成立产业投资基金作为投资主体展开投资并购,待子业务成长成熟后注入上市公司。
这种操作方法不仅总结了第二第三的优点之外,它还可以弥补了第三种模式的缺点,它利用上市公司的品牌、影响力、信誉筹备更多的融资跟政府资本,在融资方面上极为便利且上市公司的资金较充裕,更有条件能启动基金,这种操作方法不会直接稀释公司股份,还可以通过股权比例和结构设计将投资的子公司业绩纳入股份公司合并报表。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环境与国外有很大不同,上市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很少是基金投资人,因此能够依托大股东力量与上市公司形成第三中所讲产融互动模式的公司非常少。而伴随我国私募基金以及并购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成熟,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选择与私募基金合作成立并购基金展开对外投资和收购,由并购基金扮演上市公司产业孵化器的角色,提前锁定具有战略意义的优质资源,待培育成熟后再注入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