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SPAC上市指引
港交所,于12月16日公布引入新规则,在香港设立全新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上市机制,并于2022年1月1日起生效。具体如下:
有关涉及首次公开招股的失当行为的联合声明
2021年5月20日,香港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刊发了《有关涉及首次公开招股的失当行为的联合声明》。两家监管机构将加紧合作打击涉及新上市公司的失当行为。
港交所上市新规将于9月1日执行!
8月13日,香港交易所官网发布了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最新一期上市规则执行通讯。联交所将于2019年上半年执行上市规则通讯,新规将于9月1日执行生效,监管关注董事责任。 新规将于9月1日执行生效 公告表示,本期通讯专访了港交所上市部上市规则执行主管Tom Butlin关于团队目
香港上市有关股东大会的指引
香港上市有关股东大会的指引 1. 引言 1.1 本指引旨在协助发行人了解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须作出的披露及安排。 1.2 股东大会是一项重要的企业活动。股东、公司管理人员及董事藉此场合审核并决定公司重要事项。股东大会的种类包括:股东周年大会和股东特别大会。 1.3 本指引并不构成《上市规
香港上市联交所交易权遵守规则
香港上市联交所交易权遵守规则 3A01. 本规则包含影响联交所交易权持有人的条文。联交所交易权的赋予受本规则所订定的权利及责任、本规则所载之规则、规例、程序或指引以及不时作出的有关修订所规限。交易的权利 3A02. 凡符合本规则所载条件的联交所交易权持有人均有权在本交易所或透过本交易
香港上市:持续净额交收风险管理
香港上市:持续净额交收风险管理联交所买卖会于T+2日(即买卖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到期交收,而中华通证券买卖的股份交收会于T日(即买卖当日)到期交收。在到期交收日,结算公司从持有净卖股份数额的结算参与者及结算机构参与者(如适用)的股份结算户口内收取股份,然后分配到在「持续净额交收」制度下持有净买股份数额
香港上市:深港股票互通机制的实施
中央结算系统一般规则甲部:一般适用的规则第一章释义101. 定义「CCMS 抵押品户口」 指 如规则第 601A 条所述,为非投资者户口持有人的参与者于共同抵押品管理系统开立的任何户口,用作记存及提取抵押品。除非另有说明,否则一般规则及运作程序规则所提及之「CCMS 抵押品户口」并不包括参与者于其他
香港上市:外汇兑换
第十二 A 章外汇兑换服务12A01. 交易通结算公司可以交易通营运者的身份,并基于下列原则向交易通参与者提供外汇兑换服务,藉此支持在联交所交易的交易通股份买卖:(i) 结算公司可以为交易通交易所参与者提供港元兑人民币(以支持交易通买入外汇盘及交易通买入外汇交易)及向交易通参与者提供人民币兑港元(以
香港上市公司股息计算
有关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中期股息的以股代息计划市值计算于 2018 年 8 月 8 日,董事会宣派中期股息予于记录日期名列香港交易所股东名册的股东,股息将以现金派付并提供以股代息选择。根据以股代息计划及通函所载条款之规限下,合资格股东有权选择以新股代替现金,又或以部分新股及部
香港上市公司披露准则
2801. 法例等规定的数据披露如 (i) 任何适用法律、法令、规则、规例或任何政府、监管权力、法院、审裁处或其他有效监管机关的指令;(ii) 就任何设于香港或其他地方的政府机构、监管权力、或其他有效监管机关(包括但不限于证监会、金管局及香港政府税务局);或(iii) 按税务数据交换框架有所要求,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