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并购重组的案例中我们经常能看到框架协议的出现,那么框架协议是什么意思,又代表着什么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又称框架合同,是指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同一类型合同(个别合同),提供基本框架和基本条件的合同,这种协议一般存在于长期或较复杂的交易关系中,签订框架协议的目的是提前确定合作关系,并调整在框架协议之前因并购重组所签订的所有合同的普遍问题。
框架协议作为并购重组交易中常用的协商工具,目前在我国商业交易中被广泛的使用。在并购重组交易的各项细节达成一致的意见前,双方参与人会先签订框架协议,表明各自交易内容达成共识,再进行约定双方当事人就交易细节另行签订相关书面协议。
而框架协议的法律性质与效力是怎样的呢,我们将根据最高法院的判例来对框架协议的性质进行认知。
框架协议:预约还是本约?
企业并购重组最常见的合同类型就是框架协议,在企业并购重组方式采用换股时,合作双方需要签立一份框架协议,以便对重组的整个规划与步骤的安排,协议还明确地对违约责任及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等问题进行规定。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完本协议后再约定签立《出售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其他相关协议。”随后,合作方另行签订了其他具体的合作协议。在本案中,《框架协议》是预约还是本约?
对于框架协议是本约或预约问题,我们应该先思考本约和预约的区别。预约和本约是一组相对应的概念。按照学界通说,预约是约定将来成立契约的契约,而将来成立的契约就是本约。我们注意到,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并没有形成对于预约和本约的统一区分标准,判断合同属预约还是本约完全属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范畴。然而,由于不同的法官对于法律的理解存在较大差异,司法实践中对于预约和本约的认定存在诸多不同的方法和标准,不同地方、不同级别的法院也存在比较严重的“同案不同判”的现象。由于预约和本约在违约责任和赔偿范围上存在较大差异,错误认定合同的预约或本约的性质将会导致不公平的裁判结果。
有学者表示,本预约辨别方式可通过如下表示:第一,是否需要另签买卖合同。如果需要,则是预约。第二,是否发生直接交货、付款的义务。如果是,则是本约。第三,违约之后,是否可以要求继续签订买卖合同。如果可以要求继续签订买卖合同,则为预约。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教授认为,预约和本约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区分:第一,预约没有设定具体法律关系的意图,否则应将其认定为本约。第二,预约合同的标的仅为订立本约,一般不包括形成具体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内容。第三,在预约合同中,一般不可能出现关于违反本约合同的责任的约定,当事人通常只是约定要在一定期限内订立本约合同。
而最高人民法院则表示判断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系预约还是本约的根本标准应当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当事人是否有意在将来订立一个新的合同,以最终明确在双方之间形成某种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对于当事人之间存在预约还是本约关系,不能仅以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协议的内容为依据,而应从协议内容和事后的履行行为中探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并据此对协议的性质作出准确认定。
框架协议可能是预约,也可能是本约
在明确了预约和本约的判断标准之后,我们回归到本文探讨的核心问题,即框架协议这类合同的性质是预约还是本约?答案其实已经非常明确:框架协议既可能是预约,也可能是本约。不能因为合同具有“框架协议”的名称,而顾名思义将其划入预约的行列;也不能因为部分框架协议的内容非常具体明确,而以偏概全将其归入本约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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