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基金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一种形式。它专注于对具有稳定现金流的目标企业进行并购,投资手法为通过收购目标企业的股权,获得控制权再进行对其并购重组改造,持有一定时期后再出售,并购基金是一种具有阶段性质的基金,多以私募形式募集资金。并购型基金的运作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契约型并购基金
契约型并购基金指的是通过一份协议来约定各方的权益内容和决策方式,将资金交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由基金管理人操作资金的一种并购基金类型,在美国最为常见,它的特点是可以避免双重税负的弊端,且由于其是以协议为基础的,更具隐蔽性。
2、公司制并购基金
公司制基金主要是由两个或多个资金来源,如上市公司、PE机构、商业银行或券商等,以一定的出资成立基金公司再进行投资的并购基金形式,特点是它的组织形式是根据股份大小来决定权益多少和决定权大小。使每一个并购参与者都能表达自己的意志;同时,并购参与者作为有限公司的股东,仅承担有限责任,风险较低。但是公司制的并购基金在获利之后需要承担较高的税负比率。
3、合伙制并购基金
合伙制并购基金主要是由PE机构作为GP和并购方共同出资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基金管理方并且负债并购基金的运作和决策的一种组织形式,在我国较为常见,它也能避免双重税负,还能根据双方的不同的诉求进行灵活变化;同时也能够激发GP的工作潜力。
上市公司+PE模式并购基金:
我国并购基金的投资模式主要依赖于与其他大型公司合作进行,演变成了目前以 “上市公司+PE”模式为主的并购基金投资模式。“相比于上市公司自主并购,“上市公司+PE式并购基金优势明显。”首先,可提前锁定行业内的并购标的,并在可预见的时间段内自主选择注入上市企业的时机,在确保未来增量利润来源的同时可有效实现市值管理;其次,上市企业参与设立并购基金进行收购属于杠杆收购,只需付出部分资金,且根据项目进度逐期支付,剩余资金由外部募集,即可锁定并购标的,不占用上市企业营运资金。上市企业可通过并购基金提前了解目标企业,减少未来并购信息不对称风险。同时,该种基金通过上市企业并购其同行业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实现退出,有助于推动上市企业对产业链上下游进行整合。目前市场的主流依然被“上市公司+PE”的并购基金模式占据着。
“上市公司+PE”模式并购基金多以有限合伙制作为企业的组织形式,这种融合了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的合伙制度,是有丰富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管理经验的机构充当GP(普通合伙人)与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大股东或其关联公司一同作为并购基金的发起人,成立有限合伙制并购基金。该并购基金作为上市公司产业整合的主体,围绕上市公司既定的战略发展方向开展投资、并购、整合等业务,提高和巩固上市公司行业地位,同时对于并购基金投资的项目,由上市公司并购作为退出的主要渠道,提高投资的安全性。该模式可实现PE和上市公司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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