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在实施并购前对并购交易标的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并购不完全是一种市场行为,其中在参与主体、市场准入、经营规模和范围等方面必然受到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的限制,特别是当并购涉及到国有企业的时候,政府干预是必然的,而且政府在并购中所扮演的角色有时会直接关系到并购的成败。所以,法务参与企业并购业务首先要对并购交易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02
对目标企业所涉及的法律事项做尽职调查
为了确保并购的可靠性,减少并购可能产生的风险与损失,并购方在决定并购目标公司前,必须要对目标公司的内部情况进行一些审慎的调查与评估。这些调查和评估事项包括:
1、目标公司的产权证明资料(一般指涉及国有产权时国资管理部门核发的产权证或投资证明资料);
2、目标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包括公司章程、各类出资或验资证明报告等);
3、有关目标公司经营财务报表或资产评估报告;
4、参与并购的中介机构从业资质;
5、目标公司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情况;
6、目标公司重大资产(包括房产、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负债或合同事项;
7、目标公司管理框架结构和人员组成;
8、有关国家对目标公司的税收政策;
9、各类可能的或有负债情况(包括各类担保、诉讼或面临行政处罚等事项);
10、其他根据目标公司的特殊情况所需要调查的特殊事项。
03
出具完备的并购方案和法律意见书
并购方法务参与并购的核心工作就是为其实施并购行为提供或设计切实可行的并购方案和出具相关的法律意见书,以便对并购中所涉及的法律风险进行提示或适当的规避。
目前,对国有企业产权的交易,一般法务的法律意见书是向管理国有资产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机关报批时所必须的法律文件。
04
起草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1、企业并购行为往往同时涉及企业的资产、负债或人员等重组事项,其间必然涉及到需要法务起草或审核的大量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这些合同或协议文件是最终确立企业并购各方权利义务法律关系的依据,务必需要专业法务从中进行必要的审核把关。
2、并购协议中应当设立陈述与保证条款,对并购方对与目标公司并购有关的任何信息作出真实而详细的陈述,并明确虚假陈述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以保护交易的安全。
3、并购过程中并购方最为担心的就是目标公司的或有债务,因此并购协议中一般要求订立“目标公司或有债务在交割前由被并购方承担”条款,以及“交割后发现目标公司存在未批露的或有债务亦由被并购方承担”条款。
当被并购方确有不实批露或违约行为时,并购方亦可以通过订立索赔条款向被并购方索赔。
4、法务可以通过在并购协议条款中设定担保制度、合同解除制度、保全制度等条款不同程度地防范并购交易中的法律风险。
05
参与有关的并购事项商务谈判
对企业并购而言,主要还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需要参与并购的各方反复进行商务方面的谈判,至于面临企业并购失败的风险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只有最后谈成的结果才能形成书面上的法律文件。
法务参与并购业务的谈判,有利于法务全面了解或掌握交易各方的真实意图,并随时为交易各方提供谈判内容的法律依据或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