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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发行上市条件

科创板审核流程图

对主体方面的要求

1.  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2.  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3.  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4.  公司会计和财务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符合会计准则

5.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实行

 

对发行的要求

1.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2.  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行业要求

1.  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2.  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结合的产业。

 

市值和财务要求

市值及财务指标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1.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15%;

3.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20 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4.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30 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

5.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40 亿元,主要业务或产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40 亿元,主要业务或产

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经营能力要求

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  资产完整。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示公平的关联交易。

2.  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特别是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3.  与外界没有重大权属纠纷,没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发生,例如偿债、担保、诉讼等。

 

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要求

最近 3 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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