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免征收贫困地区挂牌公司挂牌初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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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参与人: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6〕19号)精神,支持贫困地区(指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下同)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减轻贫困地区挂牌公司费用负担,自2017年1月1日起,暂免征收注册在贫困地区的挂牌公司的挂牌初费。
特此公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