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合交易所面向全球服务,上市公司注册地包括但不仅限于:百慕达公司、开曼群岛公司、中国内地公司等,皆可以申请在香港主板上市。
我们的服务
为大陆企业到香港证券市场上市提供咨询、方案建议、上市实施协助服务。
香港联合交易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分为主板和创业板两个层次,目前上市企业包括跨国和中国企业公司的数量有2118家左右。香港联合交易所面向全球服务,上市公司注册地包括但不仅限于:百慕达公司、开曼群岛公司、中国内地公司等。
香港主板上市规则概要
发行人必须符合盈利测试或市值/收益/现金流量测试或市值/收益测试的条件
一、盈利测试条件
1. 具备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的营业记录(参阅《上市规则》第4.04条),而在该段期间,新申请人最近一年的股东应占盈利不得低于2,000万港元,及其前两年累计的股东应占盈利亦不得低于3,000万港元。上述盈利应扣除日常业务以外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或亏损;
2. 至少前3个会计年度的管理层维持不变;
3. 至少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二、市值/收益/现金流量测试条件
1. 具备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的营业记录;
2. 至少前3个会计年度的管理层维持不变;
3. 至少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4. 上市时市值至少为20亿港元;
5. 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收益至少为5亿港元;
6. 新申请人或其集团的拟上市的业务于前3个会计年度的现金流合计至少为1亿港元;
三、市值/收益测试的条件
1. 具备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的营业记录;
2. 至少前3个会计年度的管理层维持不变;
3. 至少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4. 上市时市值至少为40亿港元;
5. 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收益至少为5亿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