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以下简称“会员管理规则”)自11月15日起施行
按照相关规则,北交所将探索与公司制交易所相契合的会员管理制度,会员是证券公司开展业务的资格载体。
与《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上位规章相配套,北交所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制定了会员管理规则。
主要内容包括五大方面:
一是建立会员资格与日常管理制度,明确会员资格取得、终止的条件和程序,并对会员日常业务管理机制提出要求。
二是明确会员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要求,重点加强交易风险防控,健全信息隔离制度。
三是强化会员客户管理职责,要求会员对客户与产品进行适当性匹配,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证券交易,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是规范信息使用和技术系统管理,要求会员有效管理客户使用交易信息行为,不得滥用证券交易信息,保障交易及相关系统的持续稳定运行。
五是加强会员监督管理,明确交易所可对会员进行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对违反业务规则的情形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