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上市的方式主要有:
1、合资企业通过改制设立或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内申请上市。该方式为外商投资企业上市案例的主流。
2、外资收购国内上市公司股份,将上市公司变成合资股份有限公司。下文将主要分析第一种方式下的上市流程及要求。
(一)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对于禁止投资、限制投资的领域,按照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对于负面清单以外的投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目前拟上市外资企业一般为负面清单以外,按照现行的外资企业备案法规,外资企业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只需在省级或以下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二)《外商投资法》对于拟上市企业组织形式的影响
《外商投资法》于2020年1月1日正式生效,其中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
(三)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招股书信息披露特殊要求
除一般的信息披露内容以外,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还需要披露如下内容:
1、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需要详细披露其外国股东的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对外投资等情况。
2、需要详细披露的风险因素:
(1)依赖境外原材料供应商、境外客户以及境外技术服务的风险。
(2)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的法律、法规、政策可能发生变化的风险。
(3)外国股东住所地、总部所在国家或地区向中国境内投资或技术转让的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化的风险。
(4)汇率风险。
3、外国股东所在地区对于向中国大陆投资和技术转让的法律、法规。
4、公司章程中对股东转让股份作出限制的情形。
5、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其外国股东的关联交易情况,包括业务及技术是否依赖外国股东、过去三年的关联交易情况、与外国股东签订的市场分割协议的内容等。
6、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国籍、境外永久居留权的情况以及在境内外其他机构担任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