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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交易所咨询SPAC上市框架


新加坡交易所(SGX)




2021年3月31日,新加坡交易所(SGX)正在寻求市场对特别用途收购公司(SPACS)在其主板上市的监管框架的反馈意见。咨询期1个月,至2021年4月28日止。

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公司(SGXRegCo)首席执行官陈文仁表示:“SPAC上市因为其加速上市和为目标公司估值提供价格确定性吸引了主流市场的关注。在审查SPAC上市可行性时,公司注意到SPAC近期的发展突出了某些风险,特别是股份过度稀释和匆忙的SPAC并购交易。因此,公司提出了应对这些风险的措施。目的是创建可信的上市工具,增加投资者的选择,并为股东带来成功的、创造价值的组合。”


其中,广泛的准入标准方面:  

1. IPO时,至少3亿新元的市值,股票发行总数的25%将至少由500名公众股东至少持有;  

2. 最低IPO价格为每股10新元。

3. 在收购目标公司(称为企业合并)之前,至少有90%的IPO募集资金交由第三方托管;托管账户中的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任何投票反对企业合并的股东或SPAC清算时的股东;  

4. 任何在IPO时以SPAC普通股发行的认股权证(或其他可转换证券)必须与SPAC标的普通股不可分离,以便在新交所交易。  


创始股东、管理团队和控股股东的条件:  

1. 创始股东和/或管理团队在IPO时必须至少持有1.5%至3.3%的股本,取决于SPAC当时的市值;  

2. 在特别时点下,创始股东和控股股东等关键股东的持股权益暂停。 


企业合并要求:  

1. 从上市之日起,允许3年内完成企业合并;  

2. 企业合并必须包含至少1项主要核心业务,且该标的业务公允价值至少占信托账户中IPO募集资金的80%;  

3. 企业合并应该满足最初的主板上市标准;  

4. 只有获得SPAC独立董事和独立股东的多数同意,才能进行企业合并;  

5. SPAC清算可能在以下特定情况发生:创始股东和/或影响SPAC成功与否的管理团队发生重大变化、及/或SPAC到期前未完成企业合并,除非独立股东投票赞成继续SPAC上市;  

6. 任命经认可的发行经理人作为财务顾问,就企业合并提供建议;任命独立的评估师,就目标公司进行估值;  

7. 有关企业合并的股东通函必须包含招股说明书级别的披露,包括以下关键内容: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新任董事和管理层的品格和诚信情况、合规的历史、经营业务所需的执照、许可证和批准、以及利益冲突的决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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