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要流程
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私私募基金备案。
(二)信息公示
登记备案后,基金业协会将对外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如需阅览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请查看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
(三)相关法规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报送以下基本信息:
1、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应当报送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托管机构托管基金财产的,还应当报送托管协议;
2、主要投资方向及根据主要投资方向注明的基金类别;
3、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资金募集过程中向投资者提供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应当报送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公司、合伙等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还应当报送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备案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