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上市模式的选择
国内企业到香港上市,主要采取H股模式和红筹模式(其中包括“VIE模式”):
协议控制模式(VIE模式)
协议控制模式(也称VIE模式)是红筹模式中的一个特例。此模式因最早由新浪在美国上市时采用,因而国内也称之为“新浪模式”。VIE是“VariableInterestEntity(可变利益实体)”首字母的缩写。
协议控制模式突出特点是“中中外”,即由国内运营实体(即VIE)的股东在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再由特殊目的公司在国内设立外商独资企业(“WFOE”);之后由WFOE与国内运营实体及其股东签署一系列控制协议(或称“VIE协议”),以实现合并报表之目的。
H股模式
H股模式,是以境内的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上市方式。
此模式的优点是:不需要搭建红筹架构;不需要办理所谓75号文登记。缺点是:在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上市申报文件前,需要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上市前原股东的股权能否全流通,在政策上目前尚不明朗;公司上市之后的再融资等,也需要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事先批准。
红筹模式
红筹模式,是以境外所设特殊目的公司作为上市主体的上市方式。
此模式的优点是:IPO及此后的再融资,通常并不需要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上市前原股东的股权在上市时即实现全流通(除非有限售承诺)。缺点是:需要在不违反10号文的前提下搭建红筹架构,可能需要过桥资金等成本;如以VIE方式在香港上市,其一要求只能是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其二是会影响公司的发行市盈率;如以代持等方式,则存在代持人的风险;需要办理75号文登记等。
2:在香港上市的优点
当公司决定申请上市后,还要选择在合适的市场上市。以下载述了以香港为上市地的一些优点:
本土市场理论
香港作为中国的一部分,长期以来是内地企业海外上市的首选市场。一些在香港及另一主要海外交易所双重上市的内地企业,其绝大部分的股份买卖在香港市场进行。香港的证券市场既达到国际标准,又是内地企业上市的本土市场。
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香港是国际公认的金融中心,业界精英云集,已有众多中国内地企业及跨国公司在交易所上市集资。
国际会计准则
除《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外,在个别情况下,香港交易所也会接纳新申请人采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及其它会计准则。
建立国际化运营平台
香港没有外汇管制,资金流出入不受限制;香港税率低、基础设施一流、政府廉洁高效。在香港上市,有助于内地发行人建立国际化运作平台,实施“走出去”战略。
再融资便利
上市6个月之后,上市发行人就可以进行新股融资。
健全的法律体制
香港的法律体制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法制健全。这为筹集资金的公司奠定坚实的基础,也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
文化相同、地理接近
香港与内地往来十分便捷,语言文化基本相同,便于上市发行人与投资者及监管机构沟通。
完善的监管架构
香港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力求符合国际标准,对上市发行人提出高水准的披露规定。我们对企业管治要求严格,确保投资者能够从发行人获取适时及具透明度的资料,以便评价公司的状况及前景。
先进的交易、结算及交收措施
香港的证券及银行业以健全、稳健着称;交易所拥有先进、完善的交易、结算及交收设施。
3:香港上市方式
如欲了解不同上市方式的详情,请参阅《主板上市规则》第七章或《创业板上市规则》第十章。
配售
由发行人或中间人将证券主要出售予经其选择或批准的人士或主要供该等人士认购。
发售以供认购
由发行人或其代表发售其证券,以供公众人士认购。
创业板转板
创业板上市发行人可以通过简化的程序申请转主板上市。
发售现有证券
由已发行或同意认购的证券的持有人或获配发人或其代表向公众人士发售该等证券。
预托证券
从2008年7月1日起,交易所主板申请人可以通过香港预托证券(HDRs)在香港上市。香港预托证券为公司在交易所上市提供了另一选择,对于来自不准在海外发行股份或设置股东名册的司法权区的发行人,预托证券尤为适合。
介绍
已发行证券毋须作任何销售安排而申请上市所采用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