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境内企业将对境外企业的放款转为对境外企业的股权,应如何办理外汇手续?
答:需由境内放款企业在注册地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变更登记,同时向注册地外汇局申请办理境外放款变更或注销登记。其中境外放款全部转为境外公司股权的,办理境外放款注销登记;部分转为境外公司股权的,办理境外放款变更登记。
2.境内某企业计划在境外某国进行直接投资,成立一家子公司,在尚未取得商务部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情况下,其如需要向境外汇出前期费用,应如何办理?
答:ODI前期费用一般汇出的收款人就是境内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企业,此类前期费用就是用于境外企业先期开拓运作的。如果先期开拓成功,境内机构应履行境外投资的正常手续,即领取商务部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办理外汇登记,核定出境内机构境外投资的总额,再择机汇出除前期费用之外的投资款。如果先期开拓运作不成功,应调回前期费用剩余资金。当境外企业投资证书尚未颁发时,该境内企业可凭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向注册地银行申请办理前期费用登记。
3.银行在为客户做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时,如客户声明是返程投资,对于其特殊目的公司是否做过登记,需要核实吗?
答:需要。
4.某企业已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计划在境外设立子公司,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该企业需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商务部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等相关资料直接到注册地银行办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
5.ODI汇出需要开外汇账户吗?
答:不需要。以人民币购汇的应购汇后直接汇出,以现汇汇出的应从各类现汇账户中直接汇出。
6.《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上的币种只有人民币和美元,企业是否能以其他币种境外投资?
答:可以。
7.客户凭什么资料到银行办理境外投资业务?
答: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
(一)《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多个境内机构共同实施一项境外直接投资的,应提交各境内机构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非金融企业境外投资提供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金融机构境外投资提供相关金融主管部门对该项投资的批准文件或无异议函。
(四)外国投资者以境外股权并购境内公司导致境内公司或其股东持有境外公司股权的,另需提供加注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加注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银行可进一步根据银行外汇业务展业原则之《境外直接投资外汇业务展业规范》(2016版)在直接投资登记和资金汇出阶段进行审核,
8.向新设立的境外直接投资子公司汇出人民币资本金,需要开立专户么?
答:汇出境外投资款不需要在境内开立专户。
9.国有控股企业对外投资在银行备案登记时提供的国资委批复金额与商务厅备案登记的对外投资金额不一致,银行能否给企业进行登记?
答:不能。
10.境内机构以并购形式进行境外投资,在海外收购境外标的公司部分股权时,是否可以在完成ODI义务登记后直接将收购款项打给股权转让方而无需打给标的公司?如何办理?
答:境内机构以并购形式进行境外投资,在海外收购境外标的公司部分股权时,应该在完成ODI义务登记后直接将收购款项打给股权转让方而无需打给境外标的公司。
11.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时,汇率按哪个汇率折算?
答:如果没有进行汇率锁定,银行可按汇出日即时汇率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