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小编已经在网站更新了不少关于新三板的资料,比如新三板股票一览,新三板股价最新走势等等。今天要为大家补充的内容是新三板摘牌条件,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新三板摘牌条件:
挂牌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
(一)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
(二)中国证监会核准其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证券交易所同意其股票上市;
(三)挂牌公司经清算组或管理人清算并注销公司登记的;
(四)终止挂牌申请获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
(五)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挂牌公司未能在股票暂停转让之日起三个月内与其他主办券商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1、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在作出股票终止挂牌决定后发布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挂牌公司应当在收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股票终止挂牌决定后及时披露股票终止挂牌公告。
2、对因本业务规则4.5.1条第(三)、(四)项情形终止挂牌的公司,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可以为其提供股票非公开转让服务。
3、导致公司终止挂牌的情形消除后,经公司申请、主办券商推荐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公司股票可以重新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