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在企业IPO过程中,中国证监会发审委的委员们,对企业专利重点关注的问题有哪些?企业应当如何准备及回应发审委的的关注?依据实践经验以及对过往案例的研究,通过系统梳理,我们认为,拟上市企业专利领域应当主要关注下列问题:
一,潜在专利的有效性。申请中的专利尚未取得专利权的原因,以及申请发明专利保护的进展情况。
二,专利权源的合法性。发行人专利的来源、取得方式和时间、重要程度、是否合法有效存续,是否存在被终止、宣告无效的情形,以及各专利发明人与发行人的关系。
三,合同权利的公正性。合作研发技术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作用论证,包括发行人与合作方研发的主要协议安排、各方主要权利义务、费用承担方式;如果双方协议中约定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需要特别说明是否影响发行人对该知识产权的使用;介绍合作研发方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上述各方及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管等互相持有对方股权的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利用关联方或非关联方的职务发明情形;披露发行人与合作研发方是否存在纠纷,发行人是否存在对上述合作研发方的重大依赖。
四,已有专利和技术的稳定性。已获授权的专利授权方的基本情况,以及授权的长期性与稳定性;自有技术、芯片、专利、产品等是否存在与外购芯片、产品相同或相似,是否存在专利侵权风险、商业秘密侵权、软件著作权侵权等风险,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共用专利的研发与申请过程中,各共有人对专利使用、转让、许可第三方使用的约定情况,对各共有人的重要程度。
五,衍生专利、技术的权利归属和权益分配。发行人在获得授权使用技术的基础上形成的衍生专利、技术的权属是否清晰;就获得授权的专利或者以自有专利对外授权的情形下,各方针对因授权使用所产生的衍生专利、技术的权益分配是否明确,衍生专利及技术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六,研发人员的合规性。核心技术的发明人或主要研发人员及其曾任职的单位情况,核心技术的具体来源、研发周期、形成过程,是否涉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核心人员在曾任职单位的职务成果,是否与原工作内容相关,是否侵犯原单位知识产权,是否违反其竞业禁止义务和保密协议,是否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风险。
七,保密制度的完备性。企业是否制定了保护知识产权、防范泄密的内部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八,专利授权的情况以及公允性。专利持有人授权发行人使用技术的情况,包括授权使用的技术名称、授权时间、使用范围、使用限制、使用期限、授权形式、授权许可使用的费用、支付情况及公允性、有无向发行人以外的第三方授权使用;发行人使用授权技术的研发、生产情况,授权技术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贡献情况。
九,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说明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水平、流动情况,是否采取了保证人员稳定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