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创业板发行的对象分为股本证券和债务证券,因此将分为两类对象对费用进行摘要说明,本文所说的费用是指交易所规定征收的,并非为壳公司以及其他必要相关服务商的服务费清单。
1、新发行的交易征费
(1)下列各项交易,均须缴付交易征费
(a)认购及/或购买某类初次申请上市的证券;
(b)认购及/或购买由上市发行人或其代表向公众认识发售的某类已上市的证券
2、股本证券的相关费用
(1)首次上市费
根据将予上市的股本证券的货币值(百万港元)进行等级收费
不超过100万的,首次上市费为10万港元;
不超过1000万的,首次上市费为15万港元;
超过1000万的,首次上市费为20万港元;
(2)上市年费
该费用按照现时或将会在交易所上市的证券的面值计算
(i)股本证券的上市年费缴费比例:
不超过100万的,上市年费为10万港元;
不超过2000万的,上市年费为15万港元;
超过2000万的,上市年费为20万港元;
(ii)如属于上市权证的,则按下列比例缴付:
不超过100万的,上市年费为2.5万港元;
不超过2000万的,上市年费为5万港元;
超过2000万的,上市年费为7.5万港元;
(3)日后发行的费用
日后再发行股本证券,将予发行股本证券的货币值的比例,征收发行费用
不超过5万的,上市年费为0.5万港元;
不超过10万的,上市年费为1万港元;
不超过1000万的,上市年费为2.5万港元;
超过1000万的,上市年费为7.5万港元;
3、经纪佣金
在每项需征费交易中,认购或购买证券的人士均须按认购或购买价的1%缴付经纪佣金。
4、债务证券的相关费用
新上市的债务证券(不论是否属新申请人),申请该等债务证券上市时须一次过全数缴付的上市费为1.5万港元。
5、新发行的交易费
每项需征费交易均须缴付交易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