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壳资源之稀缺性,上市公司往往享有非上市公司所没有之特殊权益。这就是非上市公司买壳上市之重要收益来源。
1、二级市场流通股增值收益
买壳上市往往会使上市公司之流通股出现大幅涨升,与买壳上市前之股价相比,股价之涨升幅度往往超过50%。由于买壳方具有信息优势,在目前我国对内幕交易监管不严情况下,买壳方有可能通过二级市场流通股之炒作在短时间内获得巨大之收益,而这项收益能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买壳方之买壳成本与注入优质资产时付出之成本,二级市场流通股增值之收益也是买壳方愿意以较高之成本买壳与注入优质资产之重要原因。
2、资本放大效应
买壳公司只需成为壳公司第一大股东,就可以控制整个股份公司之资产运营、达到了资本放大效应,可谓“四两拨千斤”。这就使股东不一定非达到绝对控股地位,就可以利用杠杆优势,以小量资金控制大量资金,节约了资金资源。而这在资金相对短缺之现在,无疑优势是很明显之。
3、重组效益
买壳上市在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之同时,也注入了先进之企业制度与管理方法,从而带来重组效益。一般来说,买壳方在绝对或相对控股公司上市后,都要改董事会,接管对上市公司之控制权。买壳方大都是经营比较成功之企业,企业制度相对来说也比较先进,而大部分作为壳资源之上市公司经营都存在问题,买壳方之入主往往能带来先进之管理模式,有利于上市公司内部资源配置之优化,从而产生重组收益。
4、配股筹资,获得低成本之配股资金
由于股权融资不需要还本,而国内企业之红利分配也极少,因此,配股资金之成本是极其低廉之。买壳公司通过注入优质资产,改善壳公司之财务结构,提高壳公司之净资产收益率,恢复其配股资格,能够获得直接融通资金之能力,增加企业之现金流量。另外,筹资能力之增加带来盈利能力之增加。这是因为充裕、低成本之资本与其他生产要素相结合产生之收益,如被公司利用来新增资本或被用来激活原来之存量资本,或用于技术改造,或用于新之投资项目,都会获得相应之效益,导致经营性现金流量之增加。
当然买壳企业采用配股之融资方式并不总是以增加赢利为目标,很多情况下是以增加上市公司之净资产总额或总资产为目标,这样可以迅速扩大生产规模,增加市场占有率。虽然净资产收益率有可能被稀释,但生产规模之扩大与市场占有率之提高可以使上市公司获得规模经济,带来动态收益,这种收益是无法在短期内准确估量之。
5、上市公司获得之特殊优惠
上市公司之政策环境、经营运作、赢利状况、快速发展与壮大,都能通过在沪、深两市之信息披露而不断为广大投资者所了解,从而成为发展地方经济、宣传地方投资环境与吸引投资者直接投资之重要窗口:一个地区上市公司之整体市场表现与股价之高低甚至成为反映当地经济发展状况之一个重要“指数”。因此,为了促进上市公司之发展,地方政府纷纷为其提供各种优惠政策与某些特许权。
如我国上市公司之法定税率与非上市公司是相同之,二者之所得税率均是25%,但各上市公司之地方政府为了扶持上市公司,通过税收返还,所得税率一般可从25%降至15%,所得税减少10%,买壳方由此可获得税收上之优惠。
再次是当地政府为了鼓励买壳上市,使上市公司尽快摆脱困境,常常会采取一系列之措施减轻企业之负担,使买壳方能削减很多利息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