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主板:
(1)净资产不少于是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是6000万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是5000万美元(俗称“456”要求);
(2)符合我国有关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规和规则;
(3)上市后分红派息有可靠的外汇来源,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4)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
(5)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较稳定的高级管理层及较高的管理水平;
(6)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创业板:
(1)国家科技部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批准;
(2)依法设立并规范运作的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及主要发起人在最近2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香港当地相关规定
主板(简称“大h”股):
(1)管理层和股东稳健;
(2)三年经营历史;
(3)三年盈利记录,最近一年2000万元港币,另外两年合计不少于3000港币。
创业板(简称“小h股”):
(1)稳健的管理层和股东;
(2)24个月的经营历史;
(3)活跃的业务记录,主业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