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和新三板的规则比较
1.IPO企业公开发行后,往往能给企业带来巨额的资金,而新三板项目即便挂牌,很多公司也难以在短期内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虽然证监会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新三板项目信息披露要求与IPO几无重大差异,但是如果新三板企业像IPO那样去规范,估计大部分企业都无法承受。新三板企业既要尽量规范,如实信披,又不能耗时太长,成本太高,因此在实务中,新三板与IPO的度往往十分微妙,难以把握。
2.与规模较大、业绩较好、业务模式较成熟的IPO企业相比,三板企业大多数是处于成长中的中小微企业。
3.IPO中介机构动辄收费上千万不同,新三板收费一开始因为有政府补助,本着“补贴涵盖成本、不给企业增加额外负担”的原则,新三板项目收费一直不高。
IPO和新三板的差异
1.投资者群体不同。我国证券交易所的投资者结构以中小投资者为主,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了较为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对自然人和机构都有具体要求。未来的发展方向将是一个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这类投资者普遍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与承受能力。
2.服务对象不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定位主要是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这类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尚未形成稳定的盈利模式。
3.交易规则不同。新三板200人限制和投资者限制决定了较低的流动性。另外,新三板企业的股权高度集中,可流通股权比例低。在交易方式上,新三板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或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转让方式。而主板、创业板多采用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采用协议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
4.在准入条件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不设财务门槛,也没有主营业务要求。申请挂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权结构清晰、经营合法规范、公司治理健全、业务明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经主办券商推荐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但创业板不仅要求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无,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还要求主营业务突出,集中有限资源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5.信息披露不同。新三板信息披露要求低于创业板。新三板仅需年半年报和年报,季报不强制披露,另外还无强制预披露要求。新三板相对创业板规模更小,企业生命周期更前端,行业更细分。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中小微企业与产业资本的服务媒介,主要是为企业发展、资本投入与退出服务,不是以交易为主要目的。侧重于赚取企业成长的钱。而主板与创业板则侧重于通过股票买卖赚取市场差价。
IPO和新三板的相同之处
1.统一的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新三板与沪深交易所有着相同的法律地位—都是全国性交易场所
3.有着相同的监管体系—由证监会统一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