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分拆上市不能视为圈钱工具
上市公司固然可以通过分拆以股权为纽带达到以少量资产控制大量资产的目的,但这一方式对债务同样具有放大效应,即使母公司的名义负债很低,如果分拆子公司负债较高,母公司的实际债务也可能放大到惊人的地步。
如果公司只希望通过分拆上市一味“圈钱”,而不注重负债的控制和分拆上市后的经营发展,最终可能作茧自缚。
A股分拆上市母公司地位不可动摇
对母公司而言,分拆上市在本质上属于资产收缩范畴,势必会影响到母公司的业绩,对于原本业绩一般的公司来说,分拆优质资产后对母公司业绩的影响会更大。
虽然分拆可望带来超额投资收益,但由于各地证券市场对发起人出售股份通常有严格的规定,所以一定时期内只能是账面收益,并需随市价的调整而调整。因此,国际市场一般都对上市公司分拆前母公司的盈利有严格规定。
A股分拆上市不能忽视现金流的平衡
从分拆上市的实践来看,“母贫子贵”或“母贵子贫”等母公司与子公司现金流量不平衡的情况十分普遍。造成此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1.公司视分拆为“圈钱”工具,使分拆子公司得不到正常发展。
2.公司分拆处于发展期的业务单位后,母公司为避免控制权易手而被迫不断投入大量现金和资产,结果导致“母贫子贵”。
因此,上市公司分拆资产上市时,应注意确保母公司与子公司现金流量的平衡。
A股分拆上市的市盈率高于母公司
除基于剥离或逐步退出非核心业务的战略考虑之外,分拆上市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确保在可预见的一段时期内分拆业务的市盈率高于母公司。
如果低于母公司的市盈率,分拆上市不仅无法获得特殊收益,而且势必成为亏本买卖。
A股分拆上市不能用旧的管理模式和经营机制
分拆上市作为一种金融创新,也需要有相应的管理创新与之配合。
分拆上市使公司的股权结构和组织架构更为复杂,再加上新的合作伙伴的加入,往往会对企业的管理效率、管理水平和企业经营机制提出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当国内上市公司分拆业务到海外上市时,往往还存在与国际规范接轨的问题。
A股分拆上市不能忽视股权稀释
分拆上市几乎不可避免会造成一定程度的股权稀释,这些本来可由母公司完全控制的业务单位在分拆成为公众公司后将导致控制权的分散,从而使其被收购的可能性大为增加。
如果公司分拆这些业务单位不是基于退出投资的考虑,而是视其为公司未来赖以发展的基石,那就应当为避免收购早作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