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允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需符合3211挂牌标准,且报告需含: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整本扫描,第一页(目录页面)需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公章需清晰无损。
如没有审计报告,请提供2015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在报表下方要标明:法人:××、财务:××、制表人:××,同时加盖企业公章。(书面格式应为【单位负责人(法人)】、【财务负责人】、【制表人】,签名需黑色签字笔,手写)
2、自行登录工商局网站打印工商公示信息(两张信息单需清晰完整)
注册地为深圳的企业:登陆深圳工商管理局网站: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打印:1、基本信息2、股东信息。
注册地在其他地区企业:登陆国家工商管理局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1、登记信息2、行政处罚信息。
3、委托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经办人为法人,则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需含国税、地税,如缺少税种,请与我联系提供官方缺税证明,如是三证合一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6、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与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建议在6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