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后的各项便利
一、控股股东禁售期仅为6个月,相比A股的3年禁售期要短得多。
二、香港上市后的再融资非常便利,通常是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不需要额外的行政审批。
三、香港上市公司得到来自于国际机构投资者和分析员广泛和资深的研究覆盖。通过与国际投行和国际投资者的密切交往,可以为公司提供更国际化的视野。
四、在香港可以使用的融资手段极为众多,包括:配售、供股、可转债、认股证、高息债、杠杆融资等等。其实在香港资本市场,除个别年份以外,上市公司的再融资的规模都超过了首次公开发行的规模,这突显了再融资的便利,也为优秀企业和像渣打银行这样融资产品全面的国际性银行提供了广阔的业务空间。
五、兼并收购的便利。香港上市公司运用股票作为并购工具的作法比较普遍,并且是市场化运作,无需行政审批。如果利用香港上市公司的平台进行国际并购,其便利性也优于涉及跨境审批的A股公司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