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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套账簿的正确做法

  两账合一的方法:


  1.根据清产核资的结果,直接调整内账,差异倒挤到“未分配利润”。内账的调整没有忌讳,以差异表做附件直接调。


  2.两账合一的时间选择


  (1)选择某一个月末为清产核资日,如6月30日,9月30日。


  (2)选择在计划报告期的前一年,因为太早做会加重企业税务负担。(说白了,若不是因为要上市,企业就应该做两套账才是企业的现实选择)


  (3)两账合一过程采取了一些非规范的方法,是不能经过IPO审计的,因此,两账合一的年度,通常不能作为报告期。


  (4)选择在第三季度开始做。


  (5)到年末,资产负债表日,调整完毕,两账合一完成。


  3.清产核资日之后,内外账并行到年末,此时,内外账已经一致(实际上“应交税费”和“未分配利润”还是有差异的,无妨)(因为应交税费是永久性差异,企业只是在报告期规范纳税,此前的税是无法计算清楚的,也不应该补交,“应交税费”有问题,当然“未分配利润”也就不准确)


  4.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查清楚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实际情况,和内账数据进行比较,有差异直接调整内账。按道理,内账是反映企业真实情况的,数据本身就可以来分析与外账的差异,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其实,企业的内账也是混乱的,也是有很多差错,因此通过清产核资,把内账调整正确。


  5.对经调整的外账的年末数,重新初始化,作为报告期第一年度的期初数,重启新的帐套,新的帐套就是以后企业的帐套,原来的帐套停止。


  6.清产核资日之后内外账不再发生新的差异,有差异都是清产核资日之前的,若有新的差异,那么差异就会没玩没了,永不了结,两账合一也就失去了意义,两账合一就宣告失败。(清产核资日之后,企业不可以再进行凭证的“复印”、“减少”、“增加”,但是必要时可以“变换”,“变换”也应尽量少,不要滥用)(因为“变换”通常是费用,不影响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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