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是深化新三板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所谓转板,可以简单理解为在一个板块上市的公司,转向另一个板块上市或者挂牌转让。
2022年1月7日,证监会对《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下称“原指导意见”》)进行修订,形成了《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转板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并自即日起实施。本次修订在保持原指导意见制度框架、体例和主要内容的基础上进行修改。
在北交所设立之前,精选层企业并没有被当做上市公司看待,很多企业希望转板到创业板、科创板上市,以获得更好的估值和流动性。北交所成立后,精选层企业可以平移到北交所上市,沪深交易所对这些企业的吸引力会降低。转板到科创板和创业板需要达到一定的体量和门槛标准,因此,从北交所转板到科创板,意味着这家企业茁壮成长。希望转板的公司,一般是出于流动性的需求或者想获得更高估值的考虑。那么我们来看一看北交所转板的具体要求:
1、转入板块范围
试点初期,在上交所、深交所各选择一个板块试点。试点期间,符合条件的北交所上市公司可以申请转板至上交所科创板或深交所创业板。
2、转板条件
北交所上市公司申请转板,应当已在北交所连续上市满一年,其在原精选层挂牌时间和北交所上市时间可合并计算。转板条件应当与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上交所、深交所上市的条件保持基本一致,上交所、深交所可以根据监管需要提出差异化要求。
3、转板程序
在转板程序上,转板属于股票上市地的变更,不涉及股票公开发行,依法无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由上交所、深交所依据上市规则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转板程序主要包括企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提出转板申请,上交所、深交所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上市的决定,企业在北交所终止上市后,在上交所或深交所上市交易。但上交所、深交所作出转板审核的决定,需要及时向证监会备案。
4、转板保荐
提出转板申请的北交所上市公司,按照上交所、深交所有关规定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上市保荐人。鉴于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时,已经保荐机构核查,并在上市后接受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对北交所上市公司转板的保荐要求和程序可以适当调整完善。
5、股份限售安排
股份限售安排上,意见明确北交所上市公司转板后的股份限售期,原则上可以扣除在原精选层和北交所已经限售的时间。
6、提交申请时效性安排
对于北交所开市前已向沪深交易所提交申请的,适用原指导意见及配套规则。对于北交所开市后、《指导意见》及配套规则正式生效前,向沪深交易所提交申请的,沪深交易所参照原有规则进行受理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