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买光上市过程中,是把壳公司视为商品,而不是单独购天光公司的资产.壳公司的整体资产价格反映了壳公司的价值,用上述某种或某几种方法估算出的壳公司整体4资产价格并不是买壳交易的价格,买壳交易的价格实质上是收购方取得对壳公司控制权时的成交价格。
1.取得控制权的买壳交易价格
以上论述有两个特点:①R是指整个壳公司的交易价格:②是以流通股为考虑对象,并未设计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事实上购买壳公司时只简收购其达控股权的股份,不是全部收购,并且收购的通常是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和法人股,而很少是流通股。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集团买壳交易价格P就是B,P.只是买光交易价格的上限,下限则是每股资产净值。流通股股价B法人股股价P和国家股股价P.一-般存在这样系:Pu>PP。如果集团受让的是法人股,则取得控制权的买壳交易价格为P等于P,受让国家股时则为B,它们之间存在以F关系
P=P=P-b=V1+F+F-b(I)
P=P:=P-b:=Vi+F+F:-bi-al(ID
其中,b为法人股低于流通股股价的差额,b为国家股低于流通股股价的差额,a为国家股低于法人股股价的差额,显然,国家股与法人股等价时al为零。
至此,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确定b.by和at,这也是买壳,t市中的难题之一,没有现成的方式,通常是通过定性的分析来定量。
从理论,上讲,社会公众股与法人股或国家股之间应存在一一种涵数关系,如用横轴表示社会公众股价格,用纵轴表示法人股或国家股,则可用f(x)=a*1n(x+1)表示它们之间的关系式中f(x)表示每股流迁股为x时法人股或国家股的价格。一般情况下f(x)的上限为流通股价格,下限为每股净资产,且在第一家限,其斜率都小于1:;特殊情况下,如破产清算时,(x)=x>0,极端情况下,如破产清算时总资产不够偿还总负债时J(x)=x=0μ为修正值。由于法人股尤其是国家股的转让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直接持股机构,地方政府和国家财政部等。
2.收购溢价
从国际经验看,被购公司的股东都是大赢家,在友好购并中平均可得到20%的溢价,在敌意接管中则可获得32%的溢价。从我国买壳上市的经验看壳公司的股价会大幅上升,绝大多数股价上涨100%以上,有的升幅高达300略。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市场预期壳公司被收购后收购方将对其进行全方位的改造,如注入优良资产和项目、导入收购方的管理优势和机制等.壳公司被整改后会以崭新的面貌和优良的业绩出现。②收购方或其他投资机构借助收购题材大作文章,甚至投入巨资“做庄”,不断拉升股价,市场上的散户投资著断“跟风”,导致壳公司股价飙升。如果我们把高出控股溢价的部分称为收购滋价(B表示),那么实现控股权的买壳交易价格R为:Vj+F+F。在很多情况下要测算出控制溢价是困难的若把高出壳公司价值或整体资产价格(包括商誉)部分视为收购溢价,则获取控制权的交易价格P.为:V1+F2.
3.控制溢价
一般而言,当某一公司或机构持有另一公司25%以上的股份并价成为第一大股东时,成为相对或绝对控股股东,能依据所拥有的所有权取得对被投资公司的控制权.控制权的实施使控股股东能获得除投资收益之外的许多好处,控股股东若要放弃股权,需得到相应的补偿,这部分补偿就是超出公司一般小股东亨有的企业价值的控制溢价(F表示)。企业集团在收购壳公司时必须成为其第一大股东并最好达到控股地位,这样才能顺利取得控制权,而取得这种控制权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一控制权溢价。在此情况下,壳公司交易价格为:V(壳公司价值)+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