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3、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4、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5、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或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或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及征求意见的说明;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8、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