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与一般公司不同,要想上市,公司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上市公司的特点更加鲜明,因此以下小编将向您介绍有关上市公司的特征以及如何对其进行监管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公司上市的法律条件
1.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2.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3.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4.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6.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二、上市公司与普通公司的区别
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间他们的问责制度不一样。
2.上市公司相对于非上市股份公司对财务批露要求更为严格。
3.上市公司上市具备的条件是:股本部总额达3000万元以上。
4.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中挂牌自由交易流通(全流通或部分流通,每个国家制度不同),非上市公司股份不可以在证交所交易流动。
三、上市公司有哪些特点,是怎么规定的
1.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
发行的股票不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不是上市股票。
2.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可为非上市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点,如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所有权和经营权。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和投票参与公司决策等。
3.上市公司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须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上市。